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13-05-27)
根据穗发改社[2012]13号 批准,并且本项目具有资金证明,广州日报社现对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招标人:广州日报社
地址: 广州市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0-8116351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0号圣地大厦601室
联系人:余伟棠 联系电话:1354451913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AH040102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出具审核报告书,投标报价和工程变更审核等工作,配合施工招标过程的相关答疑工作等。
六、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192023平方米;总投资17.6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七、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八、工程概算投资额(暂定):人民币12亿元,本项目咨询服务费预计发包价约为222.684 万元。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报名资料)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3年5月29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3年6月3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以及必须办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IC卡。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报名及提交申请文件(报名资料)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投标人必须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IC卡),且IC卡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由2008年1月至今曾承担过完工的一项5亿元人民币或以上的造价咨询业务。(需提供合同或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作为项目负责人独立完成过工程投资金额超过1亿元 的造价咨询业务(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或业主评价意见表)。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以投标申请人递交的书面资料为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少于5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贰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资料时进行原件核查的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对于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要求的资料而没有通过原件核查的,将被视作不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投标人经原件核查后用自备的资料袋现场将报名资料进行密封。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日报社,电话:020-81163515,地址:广州市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
十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 gzzb. gd.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广东投资招商网(网址:http://www.gdtzzs.gov.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 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日报社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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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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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报名资料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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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报名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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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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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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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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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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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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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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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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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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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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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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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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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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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必须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IC卡)。且IC卡应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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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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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类似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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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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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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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相关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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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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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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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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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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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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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由投标单位代表;
2、此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表格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案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的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