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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一期建设工程5#楼及科技园区室外总体项目

2013-06-04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 招标条件 福州大学 的招标编号为闽昇【2013】设001-1号的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一期建设工程5#楼及科技园区室外总体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社会[2012]8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概念性方案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一期建设工程5#楼及科技园区室外总体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福州闽侯上街乌龙江大道(福一中对面); 2.3工程建设规模:室外总体配套道路及管网、5#楼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500万元,其中5#楼1000万元,室外总体1500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和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6.2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3年8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3.4.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9.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10.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施工监理 勘察设计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的通报》(闽发改重点〔2013〕77号)中未被限制参加投标; 3.11.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6月6日上午9时3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1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6月6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250000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59534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 地 址: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邮编:350001; 电 话:0591-22866612,传真:0591-22866208; 联系人:王学颖。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楼,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3190070,传真:0591-83190068; 联系人:苏晓晓。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5919 0308 4510 5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一期建设工程5#楼及科技园区室外总体项目(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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