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新知识城院区设计 批复文号 穗开发改[2012]1011号 批复单位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设计 公告内容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新知识城院区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中新知识城九龙大道。
1.2.3 工程范围: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8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4万m2,地下建筑面积约2.4万m2的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开规设[2011]104号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开发改[2012]1011号 。
1.2.6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与单位自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7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人民币63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修改,初步设计、修改,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招标配合,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通的编制,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的设计总承包工作。具体设计工作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合同条款。投标人需根据地块容积率,从有利于医院后期拓展、功能使用和资金使用的角度,预留二期发展用土地,并提供方案。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3年 12 月,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豪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HKS Architects (China) Ltd.。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组成联合体投标。如果中标单位是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与符合1.4.2资格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做完方案及修改阶段、初步设计及修改阶段的建筑设计和二次精装修设计的内容,且必须要有10名以上(含10名)本企业的员工负责或参与至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完成设计图纸的比例不少于50%);设计费比例划分由联合体双方自行解决。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 资格。
[注释]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及联合体单位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 本工程不接受近3年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http://jh.getdd.gov.cn)上公布名单为准。
1.4.8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投标报名时提交由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关于<关于印发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06]5号)的规定及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关于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穗萝检[2013]5号)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办事须知”栏目《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 2013年6月9日至2013年6月18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5.1.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5.1.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5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时除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外,并同时提交与牵头人相同要求的资料。
1.5.4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6资格审核
1.6.1投标报名截止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投标资格第1.4.1条至1.4.7条核对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投标单位)资格情况,如果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可以取消其投标资格。
1.6.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审核合格的正式投标人名单送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1.7 现场考察
1.7.1 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
1.7.2 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
1.8 费用
工程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
1.8.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1668.00万元(按工程费63000万元为暂定计费额)。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166.8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5名的投标人10 万元、第3名投标人20万元,和第2名的投标人30万元后,剩余部分全部支付给中标人。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5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8.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90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最后批准的投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准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9 工期
1.9.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5工作日内完成桩基施工图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10 其他事项
1.10.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但中标人须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1.10.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10.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0.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6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投标报价应包括设计报建、设计送审、招标配合、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同时工程设计费报价需包含评审和研讨时发生的专家费、交通费、会务费、考察调研费等一切费用,设计期间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所发生的发包人要求宣传、汇报(含音像、动画、效果图等资料)的费用。各设计、咨询、论证阶段评审及征询意见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上述所列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1.10.7 中标设计单位必须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审要求提供设计成果。
1.11 招标人
1.11.1名称: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110、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87343700
1.11.4传真号码:020-87343700
1.11.5电子邮箱:huangxiaoy@sysucc.org.cn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名称: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2.2邮政编码、地址: 510100、广州市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1.12.3电话(手机)号码:020-83292786
1.12.4传真号码:020-83292716
1.12.5电子邮箱:hua-deng@163.com、zenglei0801@126.com
1.13 交易服务机构
1.13.1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1.13.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萝岗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1.13.3电话(手机)号码:020-82086706
1.13.4传真号码:020- 82086591
1.13.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4 招标管理机构
1.14.1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4.2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516、518
1.14.3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1971
1.14.4传真号码:020-82111247
1.14.5网址:http://jh.getdd.gov.cn 发布人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3-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