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发改[2012]223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现对粤剧艺术博物馆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粤剧艺术博物馆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1805018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1357039042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156189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恩宁路以北,多宝路元和街以南,多宝坊以西。
四、工程估算投资额:人民币263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约为19608万元,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386.54784万元(最终工程费用以政府财政审核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监理标段;
2、招标内容:粤剧艺术博物馆项目,是一项具有历史、文化、经济意义的市级公共建筑工程。博物馆建设总用地面积约1.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包含地上建筑和地下空间,地上建筑高度约18米(三层)(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3、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3年 6 月 5 日至2013年 6 月 12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3年 6 月 13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3年 6 月 19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0年 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投标人必须提供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评审条件之一。查询方式如下:
(1)申请查询应当提交的资料(查询人提供):
1)规范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写明事由;(登录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官网(www.lwqjcy.gov.cn),见“检察院信息互动平台”内“行贿档案查询”,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查询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个人查询的,须提供书面申请书、委托证明,以及附上委托人、受委托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房建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电话:020-81805018,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7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和广东投资招商网(网址:http://www.gdtzzs.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