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
普定县会议展览中心工程(BT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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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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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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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3年5月29日11: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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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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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盘水鑫宇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新建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项目经理:李湘海 报价:贵州04定额下浮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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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六盘水市政工程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项目经理:曾言新 报价:贵州04定额下浮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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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六盘水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项目经理:吴大海 报价:贵州04定额下浮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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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2013年6月4日至 2013 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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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