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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胖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013-06-05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采购信息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胖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胖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胖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2施工地点: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村委会办公楼、棋牌室、围墙大门、园林绿化、图书馆、篮球场地、路面及配套设施等。(详细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2.5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年检合法有效的证件;
3.3 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4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等;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副本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6 月5日至6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号窗口

出售方式:现金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公司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等;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副本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

上述材料报名时验原件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937838839                     电  话:18738961982                       

                                       邮  箱:hnyuxin006@163.com

 

2013 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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