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工程名称:岐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二、建设单位:岐山县人民法院
三、建设地点: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东路
四、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岐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经宝市发改投发(2011)403号及蔡开建报(2013)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及监理单位。
1、施工:本工程为一标段,建设内容为:框架六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13625.05平方米;
2、 监理:岐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监理招标。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施工单位:
①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
②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③企业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④企业具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结构相同、面积为不少于本工程面积的90%)的证明。
监理单位: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企业。
(2)总监具备房屋建筑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3)企业具备类似业绩证明。(类似业绩指结构相同、面积为不少于本工程面积的90%)。
六、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6月 5日至 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时需携带资料:
(1)施工单位: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省企业须提供进陕登记备案证明、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公司相关资质复印件。
(2)监理单位: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证件及公司相关资质复印件,省外监理须提供进陕登记备案证明、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公司相关资质复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恕不退还。
九、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报名地点:宝鸡高新区高新5路财富大厦A座 1502室
十一、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17-3859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