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高路公司兴安分公司阿尔山南收费所办公综合楼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2013-06-05 15:04:29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1. 招标条件 内高路公司兴安分公司阿尔山南收费所办公综合楼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高路公司以内高路计发[2013] 36号文批准建设,并列入2013年企业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内蒙古高路公司兴安分公司阿尔山南收费所扩建养护办公场所,建筑面积546㎡,工程包含土建、装饰、采暖工程、给排水、电气、零星维修等工程的施工,工程位于兴安盟阿尔山境内。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本项目预计2013年6月开工,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合同段划分如下: 表1 标段划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为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凡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6 月5日至 2013 年 6月9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兴安分公司二楼养护科(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后乌兰哈达G12高速入口处)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⑥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⑦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打印件)及上述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到上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 元(含图纸一套),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6月 25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 30分至10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长丰大酒店2楼2号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高路公司网(http://www.nmgsgl.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 编: 010051 联 系 人:王先生、雷先生 电 话:0482-8498012 传 真:0482-849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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