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条件:
雁南监狱扩建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已由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投资【2012】1486号文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3G】027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省财政专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南省雁南监狱,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雁南监狱扩建工程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2号
2.3工程概况:总用地面积为170499.9平方米,本次新建及扩建建筑物总面积约42960.89平方米(含监舍扩建面积2022平方米),续建建筑物总面积14548.46平方米(含广场钢结构遮阳棚4367.75平方米)。其中本次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警察公共用房、警察备勤用房、警察食堂、教学及接见用房、伙房、医务室、严管禁闭监区、3号监舍、2号劳动改造用房、技能培训用房、AB门,以及岗楼、围墙、门卫室、垃圾站、污水处理站、变电所等配套设施;续建应急物资储备库、警察学习及培训楼、3号劳动改造用房;扩建1号和2号监舍。
2.4工程概算:总投资约8000万元;
2.5监理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与施工同步。
2.6招标范围:雁南监狱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土方开挖、外运、回填;基础、主体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强弱电、装修、安装及其配套附属工程)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7质量等级:应达到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暂定监理费投标报价取费基数为:8000万元,监理报价取费率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执行(2.10%≤B≤2.26%)
2.9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38个月,施工期2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证书上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应具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5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所有人员均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监工程项目的证明);
3.6现场监理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7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人须在2013年6月24日17:00时前采取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到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并注明为“雁南监狱扩建工程项目监理投标保证金”(如未注明是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严禁使用现金方式缴纳。
4.2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长沙分行
帐 号:5300 0950 1008 888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兴趣的申请人于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交纳,售后不退。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澄清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0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7.2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授权委托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
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雁南监狱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2号
联 系 人:陈超
电 话:0734-84756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
联 系 人:龚勋
电 话:0731-85135397 13874832827
传 真:0731-85139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