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本招标项目农行湖南省分行道县支行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农银湘财会【2012】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农行湖南省分行道县支行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州道县潇水中路407号
2.3 规 模:道县支行办公楼装修改造面积约1565平方米,总投资额为260万元左右。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道县支行办公楼装修改造面积约1565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特级企业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托管账户开户银行:东莞银行长沙分行
托管账号:5300 0950 1008 888
5.3 注:
⑴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农行湖南省分行道县支行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农行湖南省分行道县支行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⑶开标时须带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银行进账单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3年6月6日~2013年6月13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7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大厦四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四楼大厅大屏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95017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无
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40号
联 系 人:陈俊文
电 话:0746-87282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南路华翼府15A楼15A24室
联系人:杨先生、陈先生
电 话:0731-85824318 13707483540
传 真:0731-858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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