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综合实验楼群 智华博物馆(勘察)

2013-06-07 来源:中国工程咨询网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综合实验楼群、学生公寓(四期)及附属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及智华博物馆(勘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农林大学的招标编号为0624-13150444的福建农林大学智华博物馆、综合实验楼群、学生公寓(四期)及附属配套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社会函[2013]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农林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不含智华博物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综合实验楼群、学生公寓(四期)及附属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及智华博物馆(勘察);
2.2. 建设地点: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拟设计综合实验楼4幢及学生公寓3幢,以及西大门和周边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50265平方米。其余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242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6600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智华博物馆、综合实验楼群、学生公寓(四期)及附属配套工程勘察,包括工程初勘和详勘;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综合实验楼群、学生公寓(四期)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规划选址红线图内的所有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总平面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配合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2.6.2.内容:本项目建筑红线图内建设报审、招投标和施工所需的全部图纸;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等,其中含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3.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3年8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4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备注:
①本项目允许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拟担任本招标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下同):/。
3.4. 投标人应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50元,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帐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7月1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设计收费标准,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166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82.17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勘察收费标准,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按下浮50%计取,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农林大学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89026 ,传真:0591-83798499
联系人: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A座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38872252、38872095,传真:0591-87525261
联系人:张剑明、张 琳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5919030845105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入库时间:2013/6/6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