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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空港经济区消防二级指挥中心

2013-06-19 来源:天津投资网

 

天津空港经济区消防二级指挥中心暨空港经济区第三消防站项目桩基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121203120130141                                   保税通告:163号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的委托,现对天津空港经济区消防二级指挥中心暨空港经济区第三消防站项目桩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 招标人: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
二、 招标代理: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 工程名称:天津空港经济区消防二级指挥中心暨空港经济区第三消防站项目桩基工程
四、 建设地点:保税区新港大道,起点海滨十五路,终点海滨九路
五、 工程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其中二级指挥中心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消防站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
本工程全部采用直径600钻孔灌注桩,其中指挥中心6层部分:桩长29米,桩数:63根;消防站3层部分:桩长18米,桩数:130根;食堂,餐厅,大礼堂部分: 桩长18米,桩数:60根。
六、 招标范围:上述桩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七、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 资金来源: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九、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按时参加年检;
2) 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 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
4)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
5)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2010年至今具备类似规模(建筑面积8000�以上或投资额100万元以上)桩基工程的施工业绩;
6) 配置项目经理一名,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外地企业项目经理报名时具备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7)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8) 开标时须具有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并完成项目备案或2012年年度备案(办理电话022-84906622);
9) 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2) 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
(3) 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
(4) 近三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区检察室查询);
(5) 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7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工期为17天(日历日)。
十一、 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二、 报名日期:2013年6月19日至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十三、 报名地点:投标申请人只可以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十四、 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期间携带授权委托书、网上报名确认书、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拟配置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简历(含业绩)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十五、 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文件发放日期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7月2日。未参加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金融中心5-401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采用资格后审。最终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在报名期结束后另行通知。
十六、 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金融中心5-401室)。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
十七、 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十八、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十九、 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十、 本公告在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www.tjconstruct.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保税区政务网(www.tjftz.gov.cn/)同时发布。
二十一、 发布日期:2013年6月19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凌海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刘宏鹏  电话:84906193
传  真:8490619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唐颖  电话:24893666或13820108916
传  真:24893766
举报、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空港经济区招标站
地    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2楼
负 责 人:崔志国
投诉电话:8490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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