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影视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隆昌县影视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隆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隆发改社会【2013】113号文、隆发改社会【2013】139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隆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隆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隆发改社会【2013】113号文、隆发改社会【2013】139号文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528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隆昌县古湖街道望城村6组、卫星村3组。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影视文化中心公共演艺活动场所、办公、库房和展览厅等用房19500平方米(框架结构,五层,一般公共建筑工程)、设施设备、配套道路、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及土石方工程。
2.3 计划监理工期:施工工期为18个月;监理工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量缺陷责任期完。
2.4 招标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范围内全部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010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建筑面积1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框架结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6月21日至 2013 年 6月27日 17时,登录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招投标交易网(网址:www.njztb.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未在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招投标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1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719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招投标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隆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
地 址: 隆昌县金鹅镇康复东路33号
邮 编: 64215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832-3937333
传 真: 0832-395633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16号2单元17楼94号
邮 编: 610021
联 系 人: 程先生
电 话: 028-85260652
传 真: 028-85260692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