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十发改【2008】2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街办堰口村重庆路
2、规模: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8层 。
建筑面积18329.03�,地上15089.68�,地下3239.35�
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4、合同估算价: 约2100万元
5、招标范围: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的施工及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施工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监理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12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少于 9 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3 年6月 22日至 2013 年 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报名同时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7月3日 15 时00 分,地点为 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十堰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庹秀琴 电 话: 0719-8208350
招 标 人: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6号
联 系 人: 周 飞 电 话: 1880728811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人民中路2号
联 系 人: 魏 静 电 话: 0719-821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