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暨郴江法庭建筑设计项目(第二次)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湖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暨郴江法庭建筑设计项目(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北湖区骆仙铺骆仙北路;
2.3 建设规模:约17845平方米;
2.4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5 设计招标范围: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暨郴江法庭的建筑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经营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上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所有投标人报名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件原件:有效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报名。
5.2 郴州以外企业报名时须在郴州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办理好外地设计企业入郴登记备案,《外地入郴设计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请到郴州勘察设计QQ群共享内自行下载(QQ:107156203);然后再按上述5.1款要求持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报名。湖南省以外设计企业报名时需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再按以上要求报名。
5.3 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所有报名合格的单位请于报名同时到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5.4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2013年7月2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5.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6第一次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已报名合格的单位仍然有效。
6、补偿费用
招标人对排序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5000元,对排序第三名的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4000元。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书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13 年 8 月 12 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7.2 未在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郴州市北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236605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南塔路3号
联 系 人:章主任
电话: 139755223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广场1栋411号
联 系 人:王小蓉 吴锐 朱臣
电话: 0735-2150706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联系人:曾维丰、欧捷
联系电话:0735-2155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