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242013152189
长春站行车指挥中心新建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站行车指挥中心新建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沈阳铁路局更新改造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2建设规模:长春站行车指挥中心新建工程,拆除现信号楼西侧的长春站设备车间,原位新建行车指挥中心,为四层房屋,其中一层设置通信、信号、信息机房,三层设置综控室,四层为调度大厅,其余房间还建长春站设备车间。房屋建筑面积1588平方米。长春站高速场综控室移设至新建房屋。预留崔家营子线路所纳入新建行车指挥中心条件。长春站TMIS机房迁移至南站房信息机房及北站房信息机房。对信号楼二层房屋进行改造。
2.3计划工期:4个月
2.4招标范围:长春站行车指挥中心新建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如不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允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与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按专业分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主办方)不超过2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铁路营业线的独立法人,近5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8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2号507房间(沈阳北站东侧),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的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10时00分至2013年8月20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20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体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1号
邮 编:130051
联 系 人:王正灵
电 话:0431-86123601
传 真:0431-86122547
电子邮件:wangzhengling@126.com
开户银行:长春市建行铁路支行
账 号:22001470300055005448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