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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空港经济区消防二级指挥中心暨空港经济区第三消防站工程

2013-07-30 来源:天津投资网

  招标公告(延期)

  招标编号:121202120130159                     保税通告:2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空港经济区消防二级指挥中心暨空港经济区第三消防站工程监理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保管批【2013】2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3444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其中二级指挥中心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消防站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上述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实行“三控、三管、一协调”

  2.4  工期要求:2013年08月15日 至 2014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资格: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按时年检,且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理工程师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驻现场代表及安全总监专业不限,总监、驻现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7 月 26 日 至 2013 年 8 月 1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8月05日至2013年08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凌海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刘宏鹏 电话:84906193

  传  真:8490619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唐颖 电话:24893666或13820108916

  传  真:24893766

  日期:2013 年 7 月 2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84906266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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