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3GC0602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东部新城A2-26#地块工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新大楼)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2009)6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代建单位为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 公开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幕墙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晏路以西,惊驾路以北。
2.2建筑规模:地上23层,地下3层,总建筑面积约782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0676平方米,幕墙面积约36000平方米,幕墙类型主要为单元式玻璃幕墙,幕墙造价约6789万元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幕墙施工专业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二类资质
①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工商注册资本金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完成过我国境内幕墙高度100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单元式幕墙工程施工(投标人作为联合体之一或参建单位完成的业绩不得作为独立施工的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时间为准,需同时出具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设计院出具的能反映工程情况的施工图、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公共建筑:指《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工程类别划分说明中的“公共建筑”及“特殊建筑”。
单元式幕墙工程:指全单元式或含部分单元式幕墙工程,但不包括“小单元式”幕墙。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01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3年8月15日16: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中《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投标人组织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代建单位,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自行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其它要求: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且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拟派项目经理需列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且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与当前岗位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未办理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查询,咨询电话:0574-87187162),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74-87367263
代建单位: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教园区钱湖南路1号
联系人:车 工
电话:0574-88116997 传真:0574-88116986
招标人监督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监察室
监督电话:0574-87269815
招标监督机构:宁波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4-8718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