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松阳县第五中学及教育培训中心项目已经松发改项建书【2012】132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
2、受业主委托,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3、工程概况:松阳县第五中学及教育培训中心项目选址在南环路与西环路延伸段交叉口东南地块,总用地面积 99834.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1427.19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6140.58平方米。主要建设项目有教育培训中心大楼、教学楼、综合实验楼、学生宿舍、食堂、风雨操场、400M标准田径场等。
4、具体服务内容为:松阳县第五中学及教育培训中心项目工程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建筑、装修、给排水、电气、弱电智能化、消防、暖通、景观园林、室外工程等)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5、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专业),在投标单位注册。
注: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报名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4、投标人的受委托人参加投标活动应提供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加盖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及企业公章的2013年6月止委托人企业在保人员花名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或委托人养老保险手册),未提供缴纳凭证原件的,拒绝其参加投标,总经理是委托人的可不提供。
8、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2013年8月9日 18:00 时前(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除外)。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收资料费伍佰元整(不退还)。
9、报名地点:松阳县招投标中心四楼工程交易科(新华路36号县工商银行四楼)。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松阳县招投标中心
1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监理组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公章) 松阳县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周莉 联系人:余志仙
电话:0578-8078015 电话:0578-8060656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