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检察官学院桂林分院临桂新区办案技术楼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检察官学院桂林分院临桂新区办案技术楼
2.2项目编号:HLZB1310009A
2.3建设地点:临桂新区秧一路与秧九路交叉口西南面地块
2.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5512平方米;地上7层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下室。
2.5投资额:约58万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8要求工期: 要求工期 90天(日历天)。
2.9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内独立法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桂林市临桂县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报名。报名时必须是项目经理或专职投标人亲自到场并分别提供身份证原件。
3.3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桂林市专职投标员证及身份证、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及建造师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上岗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不退回)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需在临桂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证明。联系电话:0773-5582879.
3.4开标前,外来建筑行业企业来我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须符合市住建《关于桂林市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我市从业管理的有关通知》【2013】64号文的要求。该文件及《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表》可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gljyzx.com /下载。区外来桂企业,还须持有广西建设厅备案登记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合格者,请于自接到电话通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银锭路2号综合楼6-4-2)持专职投标员证购买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资料按成本价另售,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桂县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 //.zfcg.guili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桂林市信义路9号
联系电话:0773-2858472
传真: 0773-2586068
联系人:莫开富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银锭路2#综合楼6-4-2号
联系电话:0773-3830122
传真:0773-3830020
联系人:文红斌、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