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人民法院张寨人民法庭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长垣县人民法院
二、招标编号:长交建2013ZB122号
三、项目名称:长垣县人民法院张寨人民法庭建设工程
四、招标内容:张寨人民法庭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7、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报注册建造师
应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县企业投
标时须到长垣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投标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08月09日-2013年08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八、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
九、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09月05日09:00
十一、开标时间:2013年09月05日09:00
十二、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
十三、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书格式详见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
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长垣县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崔先生
联系电话:13503806966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常先生
联系电话:15090308531
报名地点: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3-8889330
十六、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县财政局 0373-8883625
长垣县监察局 0373-8889109
长垣县检察院 0373-8855295
长垣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0373-8885127
长垣县人民法院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