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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平江大厦室内装饰工程

2013-08-29 来源:江苏苏州市建设局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公司  的 国发・平江大厦室内装饰工程  已经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无)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人民路北延东侧、平河路南、平川路北侧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姑苏区

  (2) 工程规模: 约9800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装修工程       招标金额:9800 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10-1  至 2014-5-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4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10 地下室、平江栋1至7楼(含核心筒楼梯、前室、其他)装饰 装修装饰工程 2400.00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0011 平江栋8至16楼装饰 装修装饰工程 2100.00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0012 国发栋1至14楼装饰 装修装饰工程 2850.00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0013 国发栋15至22楼(含核心筒楼梯、前室、其他)装饰 装修装饰工程 2450.00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4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住建规〔2011〕1号);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注: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 (详见备注各标段要求)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2010年8月至今。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3-8-28  上午 09:00  至 2013-9-6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2013-8-28  至 2013-9-3  每天上午 09:00  至每天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3-9-6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3-9-9  09:3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 ,(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 ,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3-9-909:30至11:3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须有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传真号码、地址等);

  (2)资格预审文件通用本,需按要求填写完整,表格中要求相关单位盖章的须加盖,否则不予通过资审;

  (3)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有效期为近叁个月内)。(4)可选条件、资格预审评分内容中涉及的业绩、获奖、信誉证书等资料。(5)苏州市外企业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有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采用“评分排名法”选择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人民路905号

  联系人: 王工       传真:       电话: 65102352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1幢

  联系人: 陈金坤       传真: 0512-65851719       电话: 0512-65288225

  邮编: 215128       E-Mail: szyzzj@szyzzj.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谈永忠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师       联系电话: 15995472088       上岗证号: 苏招E0342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3-8-28  至 2013-9-3

  13. 备注: 一、办理本项目报名及资审事宜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原件于规定时间在苏州市有形市场参加原件核对及资审事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核对原件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市投标企业可以不提供)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3)苏州市外企业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有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原件。

  (4)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

  (5)可选条件、资格预审评分内容中涉及的业绩、获奖、信誉证书等资料。

  (6)评分办法如下:

  对投标申请人企业资格预审评分的内容及标准:

  (一)企业业绩(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

  1.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

  省辖市优质工程得3分/项

  省优工程得4分/项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得5分/项

  鲁班奖得6分/项

  2.承担的工程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省辖市“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2分/项

  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3分/项

  国家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4分/项

  (二)项目经理业绩(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一个工程项目)

  1.二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得3分,没有不得分;

  2.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获优质工程情况:

  省辖市优质工程得5分

  省级优质工程得6分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得7分

  鲁班奖得8分

  3.承担的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情况

  省辖市“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4分

  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5分

  国家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6分

  (三)企业信誉

  1.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企业通过其他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获县级“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1分

  4.获省辖市“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2分

  5.获省级“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3分

  6.企业有不良行为被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4分/条;

  7.企业有不良行为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5分/条;

  8.企业有不良行为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6分/条。

  (四)项目经理信誉

  1.项目经理获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得3分

  2.项目经理获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得4分

  3.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5分/条;

  4.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6分/条;

  5.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7分/条。

  说明

  (一)同一工程同一计分项,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得分,不得重复记分;

  (二)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主体竣工验收报告)、相关证明等能反映类似工程项目特征的资料;

  (三)获奖证书时间以发证或发文时间为准,有效期是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至本项目报名日期止算起。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市级为省辖市奖项有效期为1年,省级奖项有效期为2年,国家级奖项有效期为3年;以苏州市市级、江苏省省级、国家级获奖为准,具体按苏建设规【2009】1号文执行。

  (四)企业、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的扣分项按条目数累计扣分,上不封顶,“不良行为”的考核以苏建设规【2009】1号文为准。

  二、参与投标的单位可以同时参加四个标段的投标,项目经理可参与一个标段投标,但一家投标单位只能中其中的一个。中标优先顺序为标段顺序,即一标段的中标单位如同时为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则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

  三、本项目十标段: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4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内装饰工程(住宅、厂房除外)及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2010年8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本项目十一标段: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6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内装饰工程(住宅、厂房除外)及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2010年8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本项目十二标段: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71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内装饰工程(住宅、厂房除外)及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2010年8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本项目十三标段: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7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内装饰工程(住宅、厂房除外)及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2010年8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四、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4.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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