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机构名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大众报社四楼405室
批准文件:东开管基【2011】8号文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幕墙工程深化设计方案及施工
工程地点:东营市大渡河路以北、莒州路以东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
工程概况: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为框架结构,地上15000平方米、地下4000平方米左右。本次幕墙工程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计划投资约2717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同时具有相关专业壹级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
报名投标企业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东营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东营市外企业提供2013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东营经济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09月02日至06日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8时,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三路160号)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山东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大众报社四楼405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46-7768136 8333557
监督单位:中共东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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