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审判业务用房项目 已由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市发改行审字【2011 】71 号及{2013}138 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 琴潭新区阳江路
建设规模: 10270� (地上面积8727.49�,半地下室1542.51�)(其中玻璃幕墙面积1200�,高度31.1m)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合同估算价 : 约3650万元
要求工期: 365日历天 (注: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本工程定额工期 365 日历天)。
招标范围 : 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等工程
标段划分 :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 730 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 2013 � 17 号文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投标人信息以 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 日至 2013 年 9 月 6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桂林市环城西二路92号)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刷卡报名
5 招标文件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9月 2 日至2013年9月 6 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 ,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桂林市环城西二路92号)六楼交易大厅,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 1000 元(图纸的发放和退还必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市场,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23 日9时00分,地点为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桂林市环城西二路92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桂林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www.gjjyzx.com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秀峰区榕荫路 地 址:桂林市甲山路143号青秀庭院三栋5层1-2
邮 编: 541001 邮 编: 541001
联 系 人: 林继青 联 系 人: 陈颖
电 话: 18977336266 电 话: 0773-8985398
传 真: 0773-3800988 传 真:0773-8985398
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二0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