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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燃气办公大楼

2013-09-11 来源:江苏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市相城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的 苏州相城燃气办公大楼  已经 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建设单位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采莲路和古元路交叉口以西200米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相城区

  (2) 工程规模: 地下2层,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1500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5000 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10-15  至 2015-5-3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01 燃气办公大楼土建、安装及配套等施工 建筑工程 其他 5000.0000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住建规〔2011〕1号);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单体建筑面积在10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带地下室)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2011年9月及以后,质量为合格,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3-9-5  上午 09:00  至 2013-9-16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2013-9-5  至 2013-9-16  每天上午 09:00  至每天下午 16: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3-9-16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3-9-17  09:3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 ,(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 ,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3年9月17日上午09:30~10:3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等);

  (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有效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和有效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苏州市(吴中区、新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市区)外企业需在相城区设立分公司,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资格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资料等);

  (6)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建造师无行贿等犯罪记录证明书复印件(日期在公告起始时间后)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上填写完整,表格中要求相关单位盖章的须加盖,否则不予通过;

  (8)资格预审材料每页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的单位红章;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三香路353号2008室

  联系人: 张工、孙工       传真: 68365028-806       电话: 68365197

  邮编:       E-Mail: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杨亚东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68365197       上岗证号: 苏招S0132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3-9-5  至 2013-9-11

  13. 备注: (一)办理本项目报名及资审事宜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原件于规定时间在苏州市有形市场参加原件核对及资审事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核对原件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市投标企业可以不提供)(附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等);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授权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

  (3)苏州市(吴中区、新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市区)外企业需提供在相城区设有分公司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4)《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5)预审可选条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单等);获省文明工地、省优及以上工程的获奖证书或批文;

  (6)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建造师无行贿等犯罪记录证明书原件(日期在公告起始时间后);

  (二)获奖的有效期是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至本项目报名日期止算起。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省级奖项有效期为2年,国家级奖项有效期为3年;以江苏省省级、国家级获奖为准,其中省优、文明工地获奖指房屋建筑工程奖项,具体按苏建设规【2009】1号文执行。

  (三)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8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汇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本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到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本票的申请书复印件。报名企业在投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原件及所需资料一并放在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原件内一起投箱;年度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提交年度保证金复印件。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户名: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8905015510000018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沧浪支行;

  (四)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中:“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及以上工程;”修改为:“企业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优及以上工程;”。

  (五)“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及以上工程”修改为“企业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获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及以上工程;

  14.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提醒:(1)原一级和二级项目经理证停止使用,企业投标时需凭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相关证明办理IC卡,具体按(苏建筑〔2008〕12号)执行。
(2)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报名时,请提前办理IC卡制卡手续(报名结束时间前两小时),以便工作人员有充足时间录入相关数据,并制作IC卡,避免影响投标报名。
(3)各施工企业采用网上报名时,请尽量提前进行(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天),若网上报名失败仍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有形市场采用IC卡报名。
(4)IC卡办理地点:苏州市竹辉路养蚕里农贸市场二楼IC卡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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