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PF20130904008 | 所属地区 | 达州-大竹县 |
项目名称 | 大竹县文体艺术中心室内体育馆、文化馆剧场建设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3年09月04日 | 截止时间 | 2013年09月10日 |
大竹县文体艺术中心室内体育馆、文化馆剧场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竹发改综〔2013〕45、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竹发改代[2013] 27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大竹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局
2.2 建设地点:大竹县北城新区(拟定位置:竹北乡白塔村原老川环右前方300米)
2.3 项目规模:室内体育馆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设计建设座位5000座;文化馆剧场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01月
2.5 项目总投资:8800.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属政府性投资项目,由县财政资金解决。(其中:文化馆剧场项目建设资金可申请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880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乙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2个(0至3个)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8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09月10日09时3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大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www.sczbbx.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大竹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局
地 址:大竹县竹阳镇北大街
邮 编:635100
联 系 人:李祖华
电 话:0818-6244286
传 真:0818-6221224
2013年09月04日(上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