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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建设项目

2013-09-11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沅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沅陵县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7320m 2

  投资规模:约1537万元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要求工期:按国家定额工期

  招标范围:沅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建设项目,详见图纸及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

  3.1.3建造师(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项目;

  3.1.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人员(按湘建建[2012]109号文件执行)、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系法院系统安全建设工程,报名单位须通过甲方(沅陵县人民法院)对其合同履约能力和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并开据证明。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1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一旦报名,相关人员不得任意更改。

  4.2  报名时须携带:①公告报名期间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②营业执照;③税务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企业资质证书;⑥安全生产许可证;⑦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下同);⑧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安全员证、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⑨招标人开据的证明一份;①——⑨项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锦溪北路77号)领取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沅陵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875830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锦溪北路77号3楼(市总工会斜对面)

  联 系 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0745-2722058(办公电话)、18674549992

  0745-272204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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