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F2013092
发布日期:2013年9月12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博物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施工监理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 凤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资金来源: 财政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新城区。
2、建设规模: 约5600平方米。
3、工程款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计划工期:同工程施工工期。
5、招标范围:凤阳县博物馆布展施工监理。
6、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资质监理企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企业。企业业绩要求:须具有6000m2及以上博物馆布展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监理师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自201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具有独立承担博物馆、纪念馆等布展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一个及以上。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
单位均可参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3年9月12日17 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200元。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伍仟 元(RMB: 5000.00 元),信用保证金 贰万 元(RMB: 20000.00 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 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博物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施工监理。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投标(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凤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凤阳县新城区 地址:滁州市建设路1号阳光大厦1幢1104室
邮编:233100 邮编:233000
联系人:唐更生 联系人:张 工
电 话:13505559817 电 话:0550-3023099 1890050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