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10〕114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30.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为25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 ,计划于2014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资金来源为自筹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江影视后期制作中心一期项目幕墙擦窗机系统设备
1、标段内容:幕墙擦窗机系统设备3台【影视后期制作综合大楼1台,影视文化综合服务大楼A楼、B楼各1台】,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操作培训、保修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本次招标概算约为200万元。;
2、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履约能力及售后服务体系的专业擦窗机设备制造商。 (2)投标人具备擦窗机设备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暂定)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暂定)。 (3)投标人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须为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及以上(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下同)。 (4)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轨道台式擦窗机设备单个合同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具有①合同复印件;②与合同对应的供货证明复印件(调试报告或交货证明或业主证明,需加盖业主方公章)】;原件备查。 (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同时提供网址。建造师名单公示无效,必须为公告)。 (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2010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09月24日 至2013年09月29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FormatBID_0# ”,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3号位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
联 系 人:庞先生、阮先生
联系电话: 0571-87630265、 0571-88270355、5635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