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咸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于2013年 8月 8日在 中国·恩施招标采购网(媒介名称)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2013年 9月 24日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标,并于 2013 年 9 月 24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丰县人民法院 (招标人名称)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标段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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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恩施自治州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恩施州荣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恩施立城住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 |
907.324799万元 |
899.695187万元 |
936.342668万元 |
质量目标(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供货期、服务期)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
有 |
有 |
有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
有 |
有 |
有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项目经理:杨智安 高级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 编号:0012552 |
项目经理:向俊松 工程师 二级建造师 编号:鄂242101116542 |
项目经理:杨月寅 工程师 二级建造师 编号:鄂242101114926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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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3 年 9 月 25 日 9 时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9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咸丰县人民法院
地址: 咸丰县高乐山镇育才路8号
联系人: 安卫东
电话(传真) 0718-6891870
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恩施市舞阳大街233号
联系人: 陈燕滔
电话(传真) 0718-7936683
3. 行业主管部门: 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咸丰县高乐山镇荧屏寨路50号
联系人: 李佑君
电话(传真) 0718-6823088
4.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市场管理科)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
联系人: 周斌
电话(传真) 0718-82438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