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河大厦已由恩市发改投资[2013]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州华辉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齐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 ,招标人为 恩施州华辉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齐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于2013年9月26日到2013年10月8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招标公告,因投标申请人未达到法定人数,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银河大厦项目总建筑面积22101.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336.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65平方米。结构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共15层,其中地上14层,地下1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的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4本省以外的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湖北省住建厅备案机关备案文件原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投资湖北网、中国·恩施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州华辉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恩施市齐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清逸大厦1501室
联 系 人:陈先生、邢先生
电 话:0718-8427999
招标代理机构: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3号滨江花园7栋304室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718-845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