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新交采2013GZ039
1、新乡市看守大队的新乡市看守大队综合楼(营房及宿舍)翻建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的性质:
招标工程的规模:翻建面积约674㎡,详见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 标 范 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标 段 划 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 新乡市卫滨区赵村南地市监狱院内
2.3工 期 要 求:签订合同之日起50 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2.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不良记录在有效期的除外。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信誉的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须注册于本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本工程的,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4.3外地进新施工企业应在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登记(外地进新企业认定依据新建【2009】101号文 “www.xxgcjs.com”,投标人办理进新施工备案证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
4.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373-3027074)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3年 10 月 11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6 日,每天上午8时 30 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00分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 31 日09:00;
7.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 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9、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机构:
新乡市交管办:0373-3028801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新乡市检察院:0373-5123673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05 新乡市住建委:0373-3051878
招 标 人:新乡市看守大队
联系人:李 明 联系电话:1522595324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宜伟 联系电话:0373-3079561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3年10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