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投资[2011]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海市
建设规模:工程位于广西北海,由A区和B区组成,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其中:审判综合楼A区地上11层,建筑总高47.1m(屋面高度),总建筑面积为11049.56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1282.14平方米;审判综合楼B区地下1层,地上4层,建筑总高22.05m(屋面高度),总建筑面积为12282.15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3328.81平方米。B区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为5995.32平方米。
施工合同估算价:8250.83万元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质量要求:合格以上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涵盖的审判综合楼,以及配套建设围墙、道路、供电、给排水、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诚信卡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
3.2投标人有2010年以来已完工的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建安费5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诚信要求:企业和人员未被列入“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发布”的黑名单中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0 月30 日至2013年11 月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45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北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现场报名。
4.2报名方式:企业专职投标员携带报名资料持本人IC卡和拟任总监持诚信卡报名。
报名资料: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业绩证明(单项合同建安费5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等证明)、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缴费的2013年6月~2013年8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等资料。(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另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 10 月30 日至2013年11 月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45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15分,在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北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 月19 日8时30分,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北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北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北海市茶亭路2号
联系人:黄主任
电 话:0779-396306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廖工
电 话:0771-2851243
传 真:0771-2846035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