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吉凤投资服务中心项目中央空调工程(招标编号:JSTC2013-05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的名称:吉凤投资服务中心项目中央空调工程
招标编号:JSTC2013-054
2、项目概况:吉凤投资服务中心项目中央空调工程位于湘西经济开发区内创业路与吉凤路交叉处,建筑面积
总制冷量:Q=3507 KW,±10%;单台制冷量≥Q=600 KW,总台3-6台,7台水泵、59台吊顶式空调,341台风机盘管、17台新风机及相应的管道、阀门等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安装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
③空调主机厂家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④空调生产厂商出具的经销代理授权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③投标人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④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安装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⑥投标空调主机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⑦空调生产厂商出具的经销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所有资料验证,且必须提交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上午0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在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吉首市人民南路69号)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 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首市人民南路69号
联 系 人:向大海
电 话: 0743-853266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吉首市人民北路95号湘泉步行街B栋四楼
联 系 人: 郑子翔 罗友才
电 话: 0743-8723938
传 真: 0743-8723938
邮 箱: xxjishun@126.com
7、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