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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3-11-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原交建2013GB40

一、招标条件

受项目业主原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原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工程设计由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项目所需的基本资料已收集完成,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原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工程

2.2项目实施地点:原阳县黄河大道北侧、农行大道西侧

2.3工程概况:

本招标工程总占地面积为20114㎡,建筑面积为12630㎡。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投标时提供设计方案,定标后,由中标人承担项目的方案优化设计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5 设计

      60  日历天

三、标段划分:

本次设计招标为一个标段。

四、招标说明:

本次招标将不对未中标单位进行经济补偿。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级设计资质的企业;(含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

5.3项目负责人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级职称;

5.4 2010年1月1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6.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311 8日至 2013 11 14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3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带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4 201011(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创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先生                  

    话:0373-7296897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先生                 

    话::13419856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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