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丰县文化广电与体育局建设的丰县文博园―博物馆、规划馆工程,已经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工程监理的投标。
2、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丰县新城区,南至南苑路、北至通慧路、东至丰邑大道、西至文景苑街区
⑵工程规模:32655.72 m 2 ,其中地下室工程约6772.86�、地上框架结构约25882.86�
⑶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所含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场区配套附属工程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 “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
⑷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11月26日;
⑸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⑵拟派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配备:
总监理师1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师2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安装工程专业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各1名;
专业监理员2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安装工程专业各1名;
注:正在办理注册或变更的,必须出具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和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⑶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
⑷投标申请人必须到丰县检察院开具本单位及所报总监理师无行贿受贿证明;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5日17时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携带银行电汇回单到丰县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西大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办公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持有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参加投标。
⑵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叁仟元整。
开户行:建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32001717136052514182
开户名: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⑶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该单位已放弃了本工程的投标。
⑸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监理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5日,请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5日。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7、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投标报价 70分
b、监理人员配备 5分
c、监理大纲 20分
d、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5分
9、其他:
⑴本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⑵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⑶投标报价在59万元-65万元之间报价(注:已含安全责任费),超出此范围的不再参与评标。
⑷监理服务期在施工工期基础上延长30日历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县文化广电与体育局 联系人:张军
联 系 电 话:13921778236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美英
联 系 电 话:18251780891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