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为大鹏交警大队智能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编号:0868-1342ZD281G)采购所需的工程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工程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项目内容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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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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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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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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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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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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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交警大队智能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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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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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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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方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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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采购进口产品。
2、 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3) 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产品(视频综合研判机)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所投产品直接授权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6) 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11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期之后)。
7) 投标人注册地非深圳的,必须在深圳设有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原件备查);
8) 本项目不允许以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均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3年 11 月 20 日至2013年 11月 28 日,每个工作日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根据采购方要求,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勘查。
6、 投标人应在2013年 11 月 29 日18:00前将一金额:¥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 )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7、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
收款人: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银行帐号:755914788210601
8、 投标文件于2013年 12 月 2 日0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9、 兹定于2013年 12 月 2 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公开开标。
10、 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请于2013年 11 月 29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电话:0755-82786028 0755-82786018/82786038-813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杨小姐 李小姐
保证金联系人: 0755-82786038/82786018-802 彭女士
网址: http://www.ccgp.gov.cn
http://www.szzfcg.cn
http://www.szzdz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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