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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艺术大厦维修改造工程

2013-12-19 来源:辽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的委托,对其艺术大厦办公楼二层至七层插座回路及走廊灯具、消防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CG2013-1151

  二、项目地点: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三、工期:4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五、招标内容:

  艺术大厦办公楼二层至七层插座回路及走廊灯具、消防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投标人的资格: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三)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联合主体要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外地企业须办理入辽手续。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12月18日起至2014年01月01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八、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九、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01月08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01月08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新华医院对面)。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二、招 标 人: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十三、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人:曲兆义、栾莉

  联系电话:0411-84651708、84350103

  传真:0411-84651726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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