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242013153718
长春职工培训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职工培训基地建设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沈阳铁路局其他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2建设规模:长春职工培训基地建设工程,建筑面积22251.9�,地下1层,地上13层,建筑高度49.75m,地下一层为场内车库、实验室、设备间,一层为图书馆、会议室、展示室等,二层为教室,三层为餐厅、厨房,四、五层为教室、办公室,六层至十三层为职工宿舍。
2.3计划工期:5个月
2.4招标范围:长春职工培训基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施工经验的独立法人,近5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81号,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的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1月24日8时30分至2014年1月24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六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体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1号
邮 编:130051
联 系 人:王正灵
电 话:0431-86123601
传 真:0431-86122547
开户银行:长春市建行铁路支行
账 号:22001470300055005448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