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0120140110503601
1.招标条件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新办公楼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办公楼内部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77号。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86万平方米,共分四个标段,一标段内容为:营业大厅(1、2层),建筑面积约4387平方米;
招标范围:装修工程施工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8月30日。
投标保证金:20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财务状况良好,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负债比上资产的值不得超过50%,利润为正值。
3.3申请人及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是指在项目性质、规模上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接近的工程,近五年是指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4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7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各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每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4年 1月10日至2014年1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8楼),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壹级建造师)及身份证。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21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
联系人:刘志强、李奕明 电话:024-6225068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8楼
邮 编: 110000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公司账号:21001383701052504198 联系人:乔涛、于月
电 话:024- 23228300 传 真:024- 23228300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