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40115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利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向阳分社营业室装修改造工程己经监发改文[2013]271号(关于监利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向阳分社营业室装修改造项目立项的通知)批准,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监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监利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向阳分社营业室装修改造工程;
2.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监利县新沟镇;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
2.4计划施工工期:60天(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三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资质;
3.4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的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驻场施工,并将资格证书交由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管直至工程完工后返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4年 1 月 20 日至 1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日至17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监利县新武装部旁一级公路指挥部往里100米(城东路18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
a)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c)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
d)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五大员资格(上岗)证;
e)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4.3 投标人须在2014年 2 月 11 日下午 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2万元,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提供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全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575557550367;开户行:中国银行监利支行。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2 月 17 日14:30时;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容城镇江城大道106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摇结合的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监利县人民政府信息网www.jianli.gov.cn/;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监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潜江市华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 址: 监利县江城路 地 址:县新武装部旁城东路18号
邮 编: 433000 邮 编: 433300
联系人: 陈强 联 系 人: 高翔
电 话: 13972143900 电 话: 07163387818、13986704811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