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大丰市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新建大丰市奥体中心体育馆工程已经大发改投【2008】56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大丰市奥体中心体育馆工程监理
2.2项目地点:大丰市城东新区
2.3项目结构类型和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甲级体育馆,主要结构为框架和钢网架。建筑面积约22000m2
2.4监理范围:完成大丰市奥体中心体育馆工程施工图施工全过程监理(主要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与协调、风险管理、现场安全文明管理等)。
2.5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有关监理工作要求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实施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2.6工程监理时间:自施工单位进场之日起至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全部内容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备相应监理业务所需要的监理设备。
3.2申请人拟投入的总监及监理项目组人员要求:
①本项目总监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有3年以上工程监理经验的高级工程师),且在本企业期间有相当规模、相当结构公共建筑监理经历,注册专业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类。
②除总监外监理项目组还必须配备三名以上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国监不少于2人)。
③监理项目组必须配备该工程所需的专业监理人员。
④以上人员必须为拟投标企业正式职工。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监理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有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09年5月22日至2009年5月31日,请投标申请人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健康东路城建巷2号)报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7、报名经办人报名后凭报名联系单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俊平、李伟斌
联系电话:0515-83989699、83520788
联系地址:大丰市健康东路60号(金水湾宾馆院内三楼)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