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法庭、派出所、交警队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经开区法庭、派出所、交警队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龙发改审批【2013】211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龙发改审批【2013】211号文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服中心内。
(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装修面积约14542.3平方米,包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加固夹层工程。
(3)招标范围:改造装修面积约14542.3平方米,包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加固夹层工程。该项目所有监理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
(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建筑装饰I组及以上组别的入库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专业工程资质(结构补强);在近3年内已完成不少于1个及以上抗震加固、 结构补强的类似业绩;投标人须具备 近三年(指2011年以来)的已完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无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若有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也必须没有不利于投标人的裁决(若有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必须能出具裁决相关证据);从本工 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未处于成都及原承建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期内;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壹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 员(施工员、造价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须具备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2年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上岗证);投标人需具备在成 都市建委办理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息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省外投标单位还须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 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工程监理Ⅰ组房建专业组别的入库单位;(2)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3)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注册 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1万平米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 次招标施工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明确由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建筑装饰I组及以上组别的入库单位牵头,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成员投标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 有关规定。监理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 月 21 日至 2014 年 1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龙泉驿区政务中心四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验原件收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2 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龙泉驿区政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南京路3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胡女士
电 话: 028-8486226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鼓楼南街世界贸易中心A座14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袁小姐
电 话: 028-62811999
传 真: 028-86619083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