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44040120140303092S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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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栏港经济区环岛中、西路安检中心办公楼工程施工 | ||
项目地址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 ||
建设单位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联系人 | 彭理华 | 联系电话 | 7268139 |
招标内容规模 | 高栏港经济区环岛中、西路安检中心办公楼工程为分别在环岛中路建一栋安检中心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290.34平方米,3层,框架结构形式;环岛西路建一栋安检中心办公楼,建筑面积约737.77平方米,3层,框架结构形式。总用地面积约2881.12平方米,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招标金额约507万元。详细内容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
项目类别 | 房建 | 招标类别 | 施工 |
资金来源 | 预算内(财政) | 资金到位情况 | 1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入围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 |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 5,079,273.16元 |
报价上限 | 4837409.50元 | 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 | 0≤投标报价偏离值≤[7.00]% |
完成时间要求 | [160]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项目分类 | 现场交易 |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投标人需提供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或高栏港经济区检察室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放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函件标书中。(注:2014年3月1日之前行贿记录查询由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受理,2014年3月1日起由高栏港经济区检察室受理。近三年是指自招标公告发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其它事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①、近一年在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中有弃标记录的;②、被通报不允许参加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单位。③没有在《招标议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内参加踏勘现场的投标人,投标人踏勘现场代表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一致)。法定代表人踏勘现场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踏勘现场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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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数额 | 10.0万元 | 投标保证金方式 | 银行转帐 |
报名时间 | 2014-03-04 08:30 至 2014-03-10 16:00 | ||
报名方式 | 1、网上报名 | ||
招标(资格预审) 文 件 发 放 |
地址:珠海香洲银桦路337号202室(五洲花城对面的名街花园商铺2楼) 价格: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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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2014-03-04 08:30 至 2014-03-10 16:00 | ||
招标人/招标代理 |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钟幸文 | 联系电话 | 2533799-8003、13680348280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2538803 |
交易中心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6-2538181 网址:http://www.cpinfo.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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