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江航运干线南宁至贵港Ⅱ级航道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1】845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法规[2011]1178号文批复,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交水运函【2011】 825 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南宁至贵港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起于南宁(民生码头),止于贵港航运枢纽,全长273公里。
建设规模及内容:南宁(民生码头)至南宁港中心港区段约45公里,按内河Ⅲ级航道标准建设;南宁港中心港区至贵港枢纽段约228公里,按内河Ⅱ级航道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水下炸礁、清障、筑坝、航标、水土保持、环保及相关配套工程。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西江航运干线南宁至贵港Ⅱ级航道工程№8-3标段(港航监控分中心、灾备系统及电子航道图矢量化制作)。
计划工期: 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7个月内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本招标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港航监控分中心、灾备系统、电子航道图矢量化制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⑴ 资质条件
① 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 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含单项或以上等级);
③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④ 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⑤ 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⑵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0、2011、2012年度)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的资金。
⑶ 业绩要求:五年(2009年至2013年)内至少承担过事类似工程项目一项。
⑷ 信誉要求
① 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②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③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记录;
④ 近3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⑸ 项目经理:1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或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或通过PMI项目管理协会权威认证项目经理,中级或以上职称,近五年有从事类似工程实施经验。
⑹ 其他要求
① 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或以上职称,近五年有从事类似工程实施经验;
② 项目经理部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含5人),人员素质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3 月 5~7 日、 10~11 日,每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西南宁市百花岭路6号翠竹小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南宁至贵港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设计文件每套押金 1000元,在退还设计文件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 3 月 25 日10 时00 分,地点为 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广西交通运输厅大楼 1 楼会议室。
开标前需提交以下资料:
⑴ 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由招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⑵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提交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法人公章,并在开标前提供原件核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南宁至贵港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广西南宁市百花岭路6号翠竹小区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岑生 罗生
电 话: 0771-5786796 13878167618 岑生
传 真: 0771-5786796
电子邮件: gxghjjjk@163.com
网 址: /
户 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南宁至贵港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横县支行
帐 号: 2102119039201107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