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太阳广场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太阳广场一期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锦发改审核【201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市太阳广场一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山西街以东、解放路以南、南宁路以北。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84779平方米。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915日历天,计划
2.6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等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的资质,具备A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 投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8.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宝地大厦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周游
电 话:0416--3703155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杨阳
电 话:0416-3585381或3858285
传 真:0416-359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