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山县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住院大楼工程已由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灵发改规划【2010】16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灵山县内
2.2建设规模:32231.19平方米(地上11层:29408.19,地下1层:2823�)
2.3合同估算价: 6498.39万元
2.4计划工期: 1095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3月 11日至 2014 年 3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京时间,下同),在 灵山县城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灵城镇江滨一路1号)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诚信卡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 年 3 月 11日至 2014 年 3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京时间,下同)在灵山县城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灵城镇江滨一路1号),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4 月 9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灵山县城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灵城镇江滨一路1号住建局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www.ztb.gxi.gov.cn、广西灵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www.gxlsebc.com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灵山县和平路33号
邮 编: 535400
联 系 人: 雷高强
电 话: 1347177893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0号西江大厦A座1603室
邮 编: 530021
联 系 人: 何 工
电 话: 150078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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