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邀 请
至:受到招标人邀请的各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航福州飞行出勤楼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0624-14280166)已由闽发改备[2011]K00015号文、闽发改法规[2013]1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长乐市漳港镇,长乐国际机场;
2.2. 工程建设规模:包括飞行人员(含空乘)值班用房、空警用房、食堂及地下停车场等,总建筑面积为28800平方米,地上12层,地下1层;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厦航福州飞行出勤楼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包含建筑设备监控(BA)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系统、门禁管理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总造价金额约3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相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广电智能系统集成工贸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企业资质或不低于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企业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要求如下: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拟派的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要求如下:(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受邀请的各投标人可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
http://www.fjjsjy.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无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和光盘),并凭单位介绍信于
2014年
3月
21日至
2014年
3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七层)报名登记确认
。
4.2. 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应提前三天告知招标人准备。
4.3. 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6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V3.5.1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旧版本(V3.5.0)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适用于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开评标,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的电子标书,造成开标失败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加盖电子印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fjjsjy.com)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埭辽路22号,邮编:361006;
电话:0592-5739252、5739236;
联系人:张先生、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七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600347、87525277 传真:0591-38872072
联系人:黄先生、靳劲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5919030845105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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