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 剑河县发展改革局 以 剑发改投资【2013】3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剑河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地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剑河县革东镇;建筑面积:9358㎡;计划投资:1723万元;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不少于2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 年 3 月 31 日至2014年 4 月 4 日(不少于五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方可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费1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河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贤逊 联 系 人:何开群
电 话:0855-5226999 电 话:0855-8237616
传 真:0855-5226999 传 真:0855-823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