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招标 公 告(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纳雍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黔发改投资【2012】1431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纳雍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拨款与地方财政匹配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纳雍县新城区;规模:17311.57㎡,建筑共九层(其中负一层为地下车库),建筑总高度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2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2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之日起至截止之日后24小时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完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纳雍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纳雍县雍熙镇农贸街农贸路58号 地 址:遵义市厦门路天安星园5楼
邮 编: 553300 邮 编: 563000
联 系 人: 彭中友 联 系 人: 赵娅
电 话: 15338681088 电 话: 13765274850
传 真: 传 真: 0852-8976007
入黔备案号:黔建外招验[2012]007号